1)第四百五五章 余生太长,你太难忘_我当摸金校尉的那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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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半年以后,武汉古董街上,我笑着招呼一位贵宾出门,回到店铺之后立刻用青花小碗为自己斟上了一小杯浓茶。

  半年的时间,我的身份已经由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商人,变成了武汉古董市场的大亨。

  凭借着从秦始皇墓里带出的几件小物件,我的总资产已经达到了五亿。

  胖子和王援朝现在也可以放心大胆的花钱,这会儿正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骑马呢!我把那杯泡的很浓的茶一口倒入嘴中,品尝着苦涩的滋味。

  虽然有很多钱,但是我过得并不开心,我知道胖子和王援朝也不开心。

  这半年来他们都有意无意的忽略了四姑娘,甚至说话时都不带‘四’字,生怕我会想起那段尘封的往事。

  但我真的很想四姑娘,一个人的记忆深入骨髓的时候,哪里能够那么容易忘掉?有些时候推开门,我都会幻想着四姑娘是否站在门外,撑一把伞,微笑等我。

  我叹了口气锁上店门,然后开着限量级的兰博基尼毒药,来到了四姑娘曾经住过的那间出租屋。

  既然无法忘记,那就索性好好品味,这一片早已经被我买下,我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出租屋,偶尔自己一个人过来清扫下房间,幻想着四姑娘回来的一天。

  房间里面的东西原封不动,我躺在床上想睡一觉,突然间脑袋被磕了一下,似乎枕头里藏着什么东西。

  我犹豫了一下,最终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,拉开了枕头的拉链!

  原来在枕头里,放着一块歪歪斜斜的刺绣,上面绣着一个卡通版叮当猫,只不过这个叮当猫歪歪斜斜的,还有小半个身体没有绣完。

  我似乎看到了四姑娘笨拙用手去抓绣花针,刺绣的模样。

  他只有四根手指头,所以操作起来比起普通人要难上许多,可是他却倔强的要把这只叮当猫绣完。

  唉!我微微叹了口气,继续在枕头里翻找,很快又找了一本泛黄的日记本。

  我对着灯光,轻轻翻开第一页,默读着四姑娘的心声。

  我一个人行走在这个世界上,好害怕。

  今天又醒来了,有些茫然,为什么我自杀了还让我醒来。

  我很想死,老天,求求你教我怎么做……

  今天又有人为了宝藏把我杀了,为什么要杀我,我们不是朋友吗?

  ……

  日记本上洒满了滴滴泪痕,我似乎能看到四姑娘一边写字一边流泪的模样。

  我不知道为什么,突然之间看得泪流满面,四姑娘的日记本里充斥着绝望。如果不是看到这本日记,我真的没办法想这个性格冷漠的四姑娘内心深处居然如此脆弱!

  也许在最开始的时候,他也如孩子一般天真过,只不过那些人逼着他成了冷血无情的四姑娘,这些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真心待他,哪怕是他豁出性命保护的人。

  好开心,又认识了一个朋友,他似乎很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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